浙江環科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7月30日,衢州旺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了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年產1.8億標塊仿石磚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旺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科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 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衢州旺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專業從事建材再生骨料、透水磚、仿石磚生產銷售的現代化企業。為進一步優化企業的產品結構,提升企業建材裝備生產工藝技術水平,實現企業進一步發展,公司整體租用龍游縣石佛鄉杜山塢村原金龍造紙廠現有閑置廠房,投資1000萬元,總占地面積23333.45m2,實施年產1.8億標塊仿石磚生產線建設項目。
2.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20年1月《衢州旺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8億標塊仿石磚生產線建設項目》在龍游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通過浙江省工業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備案,備案文號2020-330825-30-03-101407; 2020年6月,企業委托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衢州旺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8億標塊仿石磚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0年7月,衢州市生態環境局龍游分局下發了《衢州旺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8億標塊仿石磚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衢環龍建[2020]69號)。
項目于2020年7月開工建設,2021年5月建成投入試生產。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3萬元,占總投資5.3%。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公司年產1.8億標塊仿石磚生產線建設項目,實際產能達到設計產能,因此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該項目環評結論,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與環評基本一致,主要有以下變動:
1.實際生產中部分設備及原輔材料數量較環評有所減少,但不影響產品及產能變化。
2.實際生產中,企業員工較環評有所減少,生活污水量減少。環評中要求生活污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達標排放,實際經化糞池后用于周邊土地消納。
對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的清單內容,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
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員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用于周邊土地消納。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是堆場粉塵、裝卸粉塵、破碎粉塵、上料粉塵、水泥筒倉粉塵、輸送、攪拌粉塵和道路運輸粉塵。
水泥筒倉、攪拌產生的粉塵由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達標后由15米排氣筒高空外排。
破碎粉塵、輸送粉塵、道路運輸粉塵和卸料粉塵灑水降塵,無組織排放。
堆場、裝載上料粉塵釆用水噴淋抑塵,無組織排放。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破碎機、圓振篩、給料機、分離機等設備 的運行噪聲。
項目生產在車間內進行,通過車間廠房墻體、選用低噪音設備, 在高噪聲設備底部增設防震墊,并加強設備維護和廠界綠化等起到降低噪聲效果。
4.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磁選收集的廢鐵、鋼材和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壓濾機壓濾污泥、廢機油、廢包裝材料及員工生活垃圾。
其中磁選收集的廢鐵、鋼材外售綜合處置;除塵器粉塵和壓濾機污泥收集后直接作為制磚原料回用于生產;廢機油、廢包裝材料暫存 在企業危廢暫存間;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該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布袋除塵處理設施出口的顆粒物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項目廠界四周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中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的要求。
廠界南側、西側敏感點環境空氣TSP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表2中二級濃度限值要求。
2.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西側晝、夜間環境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4類區限值要求;其它廠界晝、夜間環境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區限值要求。
廠界西側、南側敏感點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2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3.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氨氮、COD和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在試生產期間加強了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確保了水環境、土環境、空氣環境、聲環境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廢水、廢氣、噪聲等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
六、驗收存在的問題
1.企業排污許可證未取得。
2.生活污水未提供土地消納證明;危廢未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3.驗收監測報告對相關問題的調查不夠詳實。
七、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1.驗收結論
衢州旺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8億標塊仿石磚生產線建設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廢氣、噪聲等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待相關問題整改完善后,項目可具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
2.后續要求
(1)建設單位應加強現場管理以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不斷完善廢水、廢氣環保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堆場粉塵控制,嚴格控制無組織廢氣的排放,做好雨污分流工作,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企業應及時辦理排污許可證。
(3)規范危廢暫存間建設,完善標識標牌。
(4)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 要求,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相關附圖、附件等內容。
公示時間:2021.12.03-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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